尊敬的市公交公司领导:
您们好!
我们是乘客段元春的儿女,现特对贵公司领导、司机班班长、7路车陈红师傅等同志无私救助我们父亲一事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6年9月29日上午10点半左右,我们的父亲段元春乘坐7路公交车时突发脑梗,司机陈红立即报告市公交公司领导。公司领导非常重视,第一时间拨打了120,并由安全科赵科长带领司机班班长和另外一名同志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帮助120工作人员将我们父亲就近送往莱城区人民医院急救。与此同时,他们经多方寻找,与我们取得了联系。等我们赶到医院时,我们的父亲已经做完CT检查,赵科长他们正陪同我们父亲进行输液。后来,父亲又转入市人民医院治疗,现在病情已经得到控制,出院回家。
我们的父亲只是一名普通的乘客,他发病后,从公司领导到司机班班长、司机陈红等同志的举动,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无私的大爱精神。他们的爱心帮助,救了父亲一命,感动了我们全家。如果没有他们的及时救助,我们的父亲可能已经离开人世。过后一想,十分后怕。虽然父亲病的很重,但是,他还活着,我们全家十分庆幸。
为此,我们家人希望贵公司能够对救人的同志进行表彰,更盼望全社会都能够向他们学习。如果大家都能像他们这样,那么,当那些为子女、为社会操劳一生的老人病倒路旁时,就不会出现无人帮助的凄惨景象了。
真诚感谢市公交公司这些救了我们父亲一命的人,还有那些参与救助不留姓名的同志,你们是莱芜人的骄傲!
乘客段元春的儿女:
段淑娟
段崇玉
段淑梅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