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卫生城市复审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效遏制随地吐痰的不文明行为,建设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按照莱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文明办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不随地吐痰”行动、培育良好卫生习惯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在公司开展“不随地吐痰”行动、培育良好卫生习惯。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以建设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为主线,以实施“不随地吐痰”行动,培育良好卫生习惯为工作内容,以强化宣传为抓手,落实示范引领和督导检查等措施,不断提高职工素质,提升行业文明程度。
二、做好深度宣传,提高职工文明意识
运营部负责在车厢内张贴宣传贴,宣教部通过公交网站、微信、公交报、宣传栏、各场地张贴“不随地吐痰”标语等形式,做好深度宣贯,提高广大职工的文明意识,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将思想认识提高到政治高度,切实提高文明素养。
三、强化监督,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要认真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强对本单位“不随地吐痰”行动的监督检查,安排专人加强督查,发现不文明行为立即制止。安全稽查部要加大稽查处罚力度,确保活动的持续性和实效性。
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发挥公司作为市级文明单位在文明城市创建中主力军的作用,把“不随地吐痰”行动作为提升职工文明素质、提升公交形象、擦亮公交品牌的重要抓手,做文明的践行者。
莱芜市公共汽车公司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