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但当发现易燃、易爆物品时,驾驶员应该:
1、立即靠边停车熄火,关闭电源、燃油、燃气总开关。
2、告知乘客不要吸烟,并迅速疏散乘客。
3、禁止触动可疑爆炸物品,立即向“110”报警,同时向车队负责人报告。
4、在距车20m处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帮助乘客换乘其他运营车辆。
5、使用车载灭火器,做好初起火情扑救准备。
6、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现场勘察工作。
当遇乘客打架等治安事件,驾驶员应该:
1、应立即靠边停车,在距车辆20m处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帮助乘客换乘其他运营车辆。
2、对打架当事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时,立即向“110”报警,向单位报告,听从公安机关指挥。
3、当打人者强行逃逸时,应注意观察其体貌特征及逃跑方向,向公安机关提供侦破线索。
当遇车辆遭劫持或恐怖威胁,驾驶员应该:
1、应保持冷静,坚守岗位,确保行车安全。
2、与作案人员周旋,设法疏散乘客,保护自身安全。
3、设法向“110”报警,向单位报告。
4、尽量记清作案人员的体貌特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
5、在危急情况下,应果断停车熄火、拔下钥匙,防止作案人员利用公交车辆制造恶性事端。
当遇车辆发生伤人交通事故,驾驶员应该:
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110”、“120”、“122”报警,同时向单位报告。
2、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3、在距车辆20m处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帮助乘客换乘其他运营车辆,必要时留下两名以上目击证人或其联系方式。
4、遇特殊情况需要移动现场时,应做好标记,采取拍照、摄像等方法记录事故现场原貌。
5、协助医护人员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并配合交警部门开展现场勘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当遇车辆发生人为纵火时,驾驶员应该:
1、未起火时,应设法稳住作案人员情绪,与其周旋,组织乘客防止其纵火行为的发生。
2、起火时,应立即靠边停车熄火,打开车门,迅速疏散乘客,关闭电源、燃油、燃气总开关。
3、当车门开关失效时,应使用应急开关打开车门或打开逃生窗,使用安全锤等工具击碎车窗玻璃,迅速疏散乘客。紧急情况下,应积极组织动员乘客、社会公众等参与应急救援。
4、应立即向“110”、“119”、“120”报警,同时向单位报告。
5、使用车载灭火器扑救初起火情,就近寻求抢险援助。
6、在距车辆20m处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帮助乘客换乘其他运营车辆,必要时留下两名以上目击证人或其联系方式。
7、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协助医护人员抢救伤员。
当遇车辆发生爆炸,驾驶员应该:
1、应立即靠边停车熄火,打开车门,迅速疏散乘客,关闭电源、燃油、燃气总开关。
2、当车门开关失效时,应使用应急开关打开车门或打开逃生窗,使用安全锤等工具击碎车窗玻璃,迅速疏散乘客。紧急情况下,应积极组织动员乘客、社会公众等参与应急救援。
3、应立即向“110”、“119”、“120”报警,同时向单位报告。
4、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扑救火灾。
5、在距车辆20m处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帮助乘客换乘其他运营车辆,必要时留下两名以上目击证人或其联系方式。
6、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协助医护人员抢救伤员。
当遇大雨、暴雨天气,驾驶员应该:
1、当造成视线模糊、行驶困难时,应立即靠边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距车辆20m处放置安全警告标志。
2、向乘客做好解释工作,尽可能将车辆停在地势较高,且远离树木、牌匾、高大建筑物、高压线、变压器等的安全区域,保障乘客安全。
3、应立即向“110”报警,同时向单位报告,请求支援,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4、在遇积水、路况不明的情况下,不应强行涉水通过,应将险情告知调度人员和后续车辆,绕行其他线路。
当遇大雪、暴雪天气,驾驶员应该:
1、遇冰雪天气时,应提前准备防滑链、防滑沙等防滑物资,视雪情、路情应急使用。
2、当道路不能达到安全通行条件时,应立即靠边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距车辆20m处放置安全警告标志。
3、向乘客做好解释工作,视情将乘客疏散至安全区域。
4、应立即向“110”报警,同时向单位报告,请求救援援,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当遇乘客突发重病或死亡,驾驶员应该:
1、应立即靠边停车,向“120”、“110”报警,同时向单位报告。
2、保护现场,不得自行移动重病或死者身体。
3、在距车辆20m处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帮助乘客换乘其他运营车辆,必要时留下两名以上目击证人或其联系方式。
4、协助公安机关、医护人员做好现场处理工作。
当遇车辆自燃,驾驶员应该:
1、应立即靠边停车熄火,打开车门,迅速疏散乘客,关闭电源、燃油、燃气总开关。
2、当车门开关失效时,应使用应急开关打开车门或打开逃生窗,使用安全锤等工具击碎车窗玻璃,迅速疏散乘客。紧急情况下,应积极组织动员乘客、社会公众等参与应急救援。
3、向“110”、“119”报警,同时向单位报告。当有人员受伤时,应立即向“120”报警。
4、使用车载灭火器进行扑救,就近寻求抢险援助。
5、在距车辆20m处安置安全警告标志,帮助乘客换乘其他运营车辆。
6、协助公安机关、医护人员做好现场处理工作。
当遇危险化学品泄露,驾驶员应该:
1、应立即靠边停车熄火,打开车门,迅速疏散乘客,关闭电源、燃油、燃气总开关。
2、立即向“110”、“119”报警,同时向单位报告。
3、在距车辆20m处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帮助乘客换乘其他运营车辆。
4、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现场勘查工作。
当遇车载气瓶燃气泄露,驾驶员应该:
1、应立即靠边停车熄火,打开车门,迅速疏散乘客,关闭电源、燃油、燃气总开关。
2、告知乘客不要吸烟或使用手机。
3、应关闭车载气瓶手动阀开关。
4、应立即向“119”报警,同时向单位报告。
5、在距车辆20m处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帮助乘客换乘其他运营车辆。
6、使用车载灭火器,做好初起火情扑救准备。
当遇运行线路发生人为堵塞、封路事件,驾驶员应该:
1、立即向单位报告现场情况,按照临时绕行预案进行临时性绕行。
2、听从现场交警部门指挥。
3、向乘客做好解释工作,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帮助乘客换乘其他运营车辆。
当遇雾霾、沙尘天气,驾驶员应该:
1、能见度小于200m且大于或等于50m时,应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将车速控制在20km/h。
2、能见度小于50m且大于或等于10m时,应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将车速控制在5km/h以内,以路边电线杆、路沿等明显物体为参照物,在规定车道内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3、能见度小于10m时,车辆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运,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防止发生次生事故。